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及生育数量限制******
中新社成都1月30日电 (记者 王鹏)记者30日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,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近期印发。《办法》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,同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。
四川省卫健委称,完善生育登记制度,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,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、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,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、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。
在此背景下,《办法》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》进行了修订完善,共十六条。
值得关注的是,《办法》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,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,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。
此外,《办法》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。《办法》规定,凡生育子女的公民,均应办理生育登记。
《办法》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(完)
官方:2月6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******
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,2月3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《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。
通知指出,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,根据《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2〕144号)有关精神,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,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。
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方面,通知称,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,不设通关人员限额。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、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。
自香港、澳门入境人员,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,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;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,由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(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)。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。
入境检疫方面,通知要求,自香港、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。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,可放行进入社会面。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,由海关进行检测。检测结果为阳性者,入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、居所隔离或就医。结果为阴性者,由海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。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。
通知强调,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、有序、顺畅,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,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调度,做到内地毗邻香港、澳门口岸应开尽开,通关便利化措施应出尽出,内地与港澳跨境直通道路客运和铁路、水路、航空客运运力应用尽用。
通知称,上述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